虚假宣传、偷工减料……“买房送维权”岂能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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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报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多次接到业主投诉,反映其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遭遇装修标准降低、材料以次充好、承诺不予兑现等问题。期房市场乱象频出,以至于“买房送维权”“交房即维权”几乎成为常态,严重侵害着消费者合法利益。
不同于“一手交钱一手交房”的二手房市场,如今新建商品房以期房为主,辅以少量项目试点现房销售。对于消费者来说,买新房从看项目、付定金、选楼层、签合同、交首付到最终入住,时间跨度基本在两年以上。面对如此之长的周期,消费者几乎只能根据售楼处的沙盘广告与销售文案,对小区品质和房屋质量的进行猜测。这也意味着,购房者倾向于认为售楼处、样板间里的一切都是“所见即所得”,都是未来的“家”该有的样子。
然而在开发商看来,沙盘的景、销售的话等等更多属于广告性质,唯有购房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但购房合同在拟定时,条款往往不够细致,比如外立面材质、园林绿化、公共区域的详细标准基本不写,墙纸涂料、卫浴家电、灯饰开关的具体型号无可奉告,大量模糊地带的存在,给以低标准履行合同留下了空间,以次充好,变“精装修”为“惊装修”等等令满怀期待的业主惊愕不已。
既然货不对板,走法律渠道进行诉讼本是最合理有效的维权方式。但现实中,业主个体势单力薄,且开发商经常使用销售代理公司售房,以此规避虚假宣传或欺诈销售的责任。即便耗时日久诉讼成功,对于开发商的处罚也往往不痛不痒,难以形成震慑。一来二去,大量业主只能忍气吞声,把收房预期放到最低。
一套房子往往寄托着整个家庭的期待。面对当下房地产市场乱象,北京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从房企账户监管到网络签约规则,从购房合同“范本”到样板间“三个一致”,在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规范上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记者调查也充分说明,当前房地产市场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继续从上而下、靠前监管、罚出痛感,才能维护好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有头部房企高管称,现在“房地产发展已经进入‘黑铁时代’”。事实上,“黄金时代”也好,“黑铁时代”也罢,对不起消费者就一文不值。对于房企最重要的事情,应当是心怀敬畏,把质量当做头等大事去抓,赢得口碑才能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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