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举措》,再次出台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降本减负。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响应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为疫情期间困难企业“雪中送炭”。
据了解,我省将在落实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政策的基础上,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再免收3个月房屋租金,全年合计6个月(第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度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各市、县(区)财政局在落实《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举措》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具体要求,制定本地区免租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免租范围、期限、对象等。省直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助企纾困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免租方案,明确具体办理方式、操作流程、所需材料、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转作风、办实事、优环境,积极落实“免申即享”要求,做到程序简便、依法合规;加强政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实施方案及联系方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和关切,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策落地不打折、不走样。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加快政策兑现,努力将免租的“加大号红包”精准快递至每个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此外,对于非国有房屋,《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举措》文件明确,各市人民政府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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