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办事大厅线下业务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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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办事大厅线下业务办理的通知

来源:辽宁日报 2022-04-20 16:22:11

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8号通告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从4月15日起有序恢复线下服务,采取预约方式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恢复线下业务办理

人事档案服务、职称评审服务。

预约电话

人事档案服务:024-31401220

职称评审服务:024-31401073

请您在工作时间拨打预约电话,按电话预约时间前来办理预约业务。

办公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劳动大厦

工作时间

工 作 日 :8:30-17:00

周六周日:9:00-16:00

值班窗口中午正常办公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仅允许预约成功的当事人本人进入大厅,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大厅。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进入办事大厅人员需落实全程佩戴口罩、亮码、测温、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大厅,办事期间遵守“一米线”间隔,按照预约时间,即办即走,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线下招聘活动将按疫情防控指挥部相要求适时开展。

我们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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