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讯:北京率先实施专技类培训预收资金监管 7日内未参加培训无条件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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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讯:北京率先实施专技类培训预收资金监管 7日内未参加培训无条件退费

来源:北京晚报 2022-07-22 17:03:56

今天(7月22日),《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发布,在全国率先开展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即日起实施。首批纳入24个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项目。

“八不准”规范培训机构

不准作出保过、包过、保证取得证书等保证性承诺;


(相关资料图)

不准对培训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准以证书挂靠、不符合考试资格可以代报名、提供考试题等虚假、违法承诺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准用非合同约定的培训机构账户收费,在合同约定内容之外另行收费,向消费者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不准向消费者捆绑信贷服务;

不准不向消费者提供预收资金使用情况、培训服务消费记录、余额等信息的查询服务;

不准超出培训机构服务能力的收费;

不准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其他行为。

对退费进行具体约束

监管细则对退费情况做了具体约束。其中,学员自签订合同并完成付费之日起7日内没有参加培训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培训机构退费,培训机构应当自学员要求退费之日起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全额退费。

如培训机构未按照约定提供培训服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只要学员要求退费,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约定期限一次性退回预收款余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提出退费之日起15日内退回。

预收资金纳入存管

监管细则明确,培训机构要将预收资金全部纳入资金存管,自主选择一家北京辖区内商业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开立预收资金存管专用账户。支取存管资金时,要与培训服务进度相匹配,存管银行根据培训机构提交的培训服务完成情况和相应的资金支取需求,经学员确认同意支取后,于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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