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城“新十条”发布 放宽项目预售资金监管 允许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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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新十条”发布 放宽项目预售资金监管 允许统筹使用

来源:钱江晚报 2023-05-07 18:10:46

6日晚,“越城房协”公众号发布越城区、滨海新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十条”,主要针对房企,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企业争先创优进一步提升房票使用质效等四大方面。


(资料图片)

值得关注的是,“新十条”首次放宽了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支持预售资金统筹使用,允许当期“五星房企”在区内合理统筹使用多个开发项目监管账户内的预售资金。优化项目资金监管比例,对“五星房企”,其项目监管资金额度允许使用可售未售货值抵充。

除此之外,还允许未兑付的房票全额冲抵对应项目预售监管资金。

新十条全文如下:

绍兴市越城区、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级文件精神,落实好我区2023年“敢为敢闯、真抓实干”的工作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惠民、惠企措施,更好满足群众合理购房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当前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政府营商环境

1.加快优质项目开工时间。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允许其先行施工。

2.完善定期服务纾困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优势,每月定期召开房地产企业服务纾困专题会议,及时高效协调解决房地产企业“难点堵点”。

3.优化项目竣备验收流程。进一步优化房地产项目验收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力争实现“交房即办证”。

4.延长惠民利企政策时间。原《绍兴市越城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越建〔2022〕2号)、《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越建交〔2022〕23号)等区级政策继续执行,期限顺延至2023年底12月31日。

二、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5.延缓配套费用缴纳时限。允许区内房地产项目的配套费延期至预售许可证申领面积达到施工许可证面积的50%前缴清。

6.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允许区内房地产企业使用未兑付的区内房票全额抵充对应项目的预售监管资金,优质房地产企业可使用可售未售房源按一定比例抵充对应项目监管资金。

三、进一步鼓励企业争先创优

7.允许备案价格动态调整。原则上允许房地产企业即时调整商品房预售备案价格,获评“五星考评优胜单位”(以下简称“五星房企”)的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住宅备案价格调整最高幅度可获一定比例的上浮。

8.优化项目监管资金比例。对“五星房企”,其项目监管资金额度允许使用可售未售货值抵充。

9.支持预售资金统筹使用。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当期“五星房企”在区内合理统筹使用多个开发项目监管账户内的预售资金。

四、进一步提升房票使用质效

10.推动房票使用提质提效。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的,在购房补贴与房票补贴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房票补贴额度。

本文件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一年,细则由区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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