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是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由于通行车速过快,按要求,行人严禁进入高速公路,以防意外发生。然而,总有人对交警的安全提示视若罔闻,丝毫不顾自身安全。近日,绍兴高速公布了两起路人肆意穿行、停车的案例,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高速行走的危害性。
4月10日下午17时50分左右,绍兴高速交警四大队数字作战室在视频巡查时发现,在杭金衢高速公路金华方向236公里处,有一男子拿着行李沿着应急车道逆向往杭州方向行走,走到半路时,该男子突然穿越四车道,翻过中央护栏来到对向车道。三分钟后,该男子再次穿行到紧急车道上,往杭州方向行走。
【资料图】
视频监控截图。图源:绍兴高速交警
经查,该男子从苏州坐车回贵州老家,途经杭金衢高速公路诸暨服务区时,想换乘到贵州的大巴车,但一直未等到。于是,他请诸暨的朋友叫出租车来服务区接他。等出租车到服务区后门时,该男子以为出租车在高速主线上,于是就走上了高速。但是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等待,就有了视频中两次穿越主线的危险举动。最终,男子在诸暨收费站被朋友接走。
另一起案例发生在4月8日上午10时20分许。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作战室通过视频巡逻发现绍诸高速上虞方向平水收费站附近,有一辆白色小车停在硬路肩,车内人员空无一人,通过视频巡查在前方100米处发现了两名行人,在高速上瞎晃悠,期间不断在向山上张望。
车上的驾驶员去哪儿了?当班民警接到指令赶到现场后发现,驾驶人和同车乘车人员,途经绍诸高速上虞方向平水收费站附近,看到路边有笋和野菜可挖,便从汽车后备箱拿了平时工作用的锄头,径直走向山间,挖笋去了……
事后,当班民警对两人在高速上挖笋的行为进行了教育批评,同时也对驾驶人因未按规定在高速公路路肩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公路沿线虽然景色优美,绿树成荫,但绍兴高速交警在此提示,禁止行人上高速采摘,也不允许过往车辆停车后下车采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禁止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相关规定,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或横穿、跨越高速公路,被正常行驶的车辆碰撞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行人将可能承担全部责任;行人违法进入高速的,高速公路执法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并把有关情况抄送至各级政府部门,进行曝光和批评教育。
绍兴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行人一旦误入高速公路,将会给过往车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会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上高速被查到,将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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