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外突现垃圾山,执法人员翻了一多小时,一张单据锁定“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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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外突现垃圾山,执法人员翻了一多小时,一张单据锁定“疑犯”

来源:钱江晚报 2022-04-19 16:12:41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黄莺 通讯员 王韵

“我们村周边的空地上一夜之间竟出现了一座垃圾山!”安吉县递铺街道老庄村村委说。

近日,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队递铺中队接到辖区老庄村村委举报,称有人趁着夜色在村周围偷倒了不少垃圾,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环境。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倾倒地点为老庄村周边一处偏僻路段附近,现场矗立着一座垃圾堆成的“小山包”,占地面积约10.5平米,总倾倒体积约8.4立方米。这其中的垃圾清一色是某品牌未拆封的袋装调味品,且这些产品均已过期,现场散发着难闻的酸臭味。

根据现场情况,执法人员初步判定这是一起超市经营者或者批发商偷倒过期产品的行为。“由于这个地方十分偏僻,而且没有监控覆盖,所以被偷倒者盯上了。”执法人员林雅君表示,执法队员也走访周边住户,但住户们都表示没有看到车辆倾倒垃圾的情况。

随后,执法人员再次返回现场进行搜寻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翻找,执法人员在垃圾山底部找到了一张泛黄破损的购货清单,上面赫然写着安吉某食品调味商行的名字。于是,执法人员顺藤摸瓜联系到商行负责人洪某。洪某说:“前几天我们仓库搬迁,为了图方便,我委托了一个废品回收人员将仓库里的过期食品处理掉,至于他如何处理的,我也没有过问。”随后,执法人员联系上了废品回收人员许某,许某对自己的偷倒行为供认不讳。

对于洪某的做法,执法人员告诫其个人无权私自处理过期的食品垃圾,过期食品应统一返回原厂家进行专业处理,并对洪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对于许某的做法,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将现场恢复原状。

由于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禁止乱倒生活垃圾的行为,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将依法对许某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此,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队递铺中队负责人陆剑明表示:“城乡接合部往往是偷倒垃圾的易发地。针对此类情况,我们中队将继续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度打击违法偷倒垃圾行为,维护良好市容市貌,为群众营造一个更舒适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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