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旅游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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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旅游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

来源:钱江晚报 2022-04-16 14:05:03

通讯员 张建文

为加快落实《杭州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经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和华数集团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特制定《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旅游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

一、关于普惠性纾困扶持政策内容落实

旅游企业享受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举措的各项政策优惠,具体操作按相关责任部门明确的实施细则执行。

二、旅游业纾困扶持专项政策内容落实

(一)支持旅行社按规定提供相关委托服务。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商务活动等,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鼓励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积极参与政府相关的采购活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推动落实市内带薪休假和开展市内外疗休养,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疗休养基地等承接市内疗休养业务。鼓励各级学校、教育机构在市内外开展研学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等承接研学服务业务。(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

操作实施

1.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服务事项,旅行社发票可作为结算凭证;具体开支内容如涉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业务事项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2.鼓励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积极参与政府相关的采购活动,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旅行社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度70%。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单位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旅行社账户。

3.职工参加省外疗休养每3年不超过一次,市内疗休养可分批次、分时段灵活组织开展。鼓励职工直系亲属随同参加疗休养,倡导职工疗休养优先选择疗休养基地。职工疗休养工作由各级工会统一管理,由基层单位工会组织实施,每年根据费用标准立项确定委托业务,在经过项目采购流程后,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等疗休养相关服务,项目结束后可凭协议和旅行社发票作为代理服务的结算凭证。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把研学旅行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计划,周密组织,根据研学主题选择服务质量优、配套服务好、资源特色佳的旅行社和研学运营机构承担研学业务。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所需费用一般由学生家庭承担,相关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由学校告知学生家庭。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由被委托的服务机构(旅行社)直接向学生家庭收取相关费用;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鼓励由学生家庭通过互联网等便捷方式直接向研学旅行活动承接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宾馆饭店2022年1-3月的华数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减半收取;对承担隔离防疫任务的宾馆饭店,2022年1-6月华数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全免。(市文广旅游局、华数集团)

操作实施

1.由华数集团与旅游住宿业用户(主要包括宾馆、酒店和民宿)签署补充协议,执行减半收取2022年1-3月期间华数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标准资费21元/终端/月)。

2.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向华数集团统一提供承担隔离防疫任务的宾馆酒店名单,华数集团根据名单减免收取2022年1-6月期间华数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标准资费21元/终端/月)。

(三)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文化版权等无形资产融资模式,拓宽文旅企业抵质押物范围。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适当延长信贷还款周期,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文广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操作实施

1.稳定全市旅游业市场主体信贷预期。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各银行机构推进“双保”(保就业、保市场主体)融资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银担合作力度,给予增量贷款支持,助力企业经营稳定。围绕提升信贷稳定性和匹配度,推进“连续贷+灵活贷”两项机制,推广无还本续贷、年审制、随借随还、中期流贷等贷款方式和品种创新。

2.稳妥接续到期贷款,保证旅游业市场流动性。分类施策、有序承接旅游业普惠型小微企业到期贷款。各银行机构要重点摸排全市旅游业企业贷款到期情况,至少提前一个月与贷款到期企业协商续贷事宜,不随意压缩存量授信规模或改变存量授信条件。对市场前景良好但短期经营困难的企业,鼓励银行机构通过连续贷、灵活贷、助力贷等机制承接到期贷款。对主营业务收入不足以覆盖贷款本息,但可以通过出售有效资产降低损失的困难企业,支持银行机构开展并购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资产重组。对归为不良的企业贷款,鼓励加快处置进度。

3.在文化旅游产业深化联合会商帮扶机制运用,对授信5亿元以上旅游业重点企业形成清单,实施主动管理,通过加强行业信息共享、共同决策、一致行动,杜绝盲目抽贷、压贷行为。

4.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银行机构要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文化版权等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加强数据赋能,用好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强行业信息共享,搭建多元融资体系,充分发挥平台融资撮合功能,会同金融机构创新研发针对文旅企业的金融产品,拓宽文旅企业融资渠道,深入挖掘文旅企业信用数据价值,推动银企精准高效对接。

(四)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梯度培育企业及重点文旅项目等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星级以上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市文广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操作实施

1.分类施策,精准支持各类旅游业市场主体。由市文广旅游局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向银行提供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名单,银行机构要根据提供的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梯度培育企业及重点文旅项目等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2.有效运用杭州市文旅企业数字化服务平台,建立健全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文旅企业通过进入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首页(http://wgly.hangzhou.gov.cn/)跳转到“杭州市文旅企业服务平台”。具体流程为:(http://wgly.hangzhou.gov.cn/)——“公共服务”——企业栏下“杭州市文旅企业服务平台”。文旅企业跳转平台成功“注册”“登录”企业账号后,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通过使用“项目招引”“投资意向”“金融产品”和“资金扶持”功能,申请、获取企业所需,促成项目的顺利实施、落地。

3.运用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登记融资需求。文旅企业通过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下载“浙里办”APP——注册登录——搜索“浙里金融”,进入浙里金融综合服务应用页面——点击“需求登记”选项,进入“需求登记”页面填写并发布需求。需求发布后,对应银行将直接联系企业并提供服务,省银行业协会全程跟进办理进度,确保每笔申请均有对接。此外,企业还可以点击“金融产品”选项,自主选择银行信贷产品提交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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