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0至18时,海宁市在对集中隔离人员和“三区”核酸筛查时新增14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均为阳性。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24例,新增的14例主要活动轨迹后续将向社会公布。
病例111:周某某,男,62岁,现住地址: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华中小区365号,工作地址:马桥巨浪经编。
病例112:张某,女,37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南区2幢。
病例113:张某某,男,71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洛隆社区新城市花园13幢1单元。
病例114:许某某,男,89岁,现住地址:海宁市斜桥镇祝场村沈家场32号。
病例115:范某某,女,50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碧云南路锦田家园58幢。
病例116:张某某,女,59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成园社区文苑路成园里19幢61号,工作地址:健健小吃店。
病例117:劳某某,女,85岁,现住地址:海州街道梅园二里9幢。
病例118:吴某某,男,33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欣隆府7幢,工作地址:海宁市工人路假发馆。
病例119:崔某某,女,44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胜利社区泾长一区15号。
病例120:王某,女,32岁,现住地址:海宁市经济开发区邻桐路1号力创服装厂。
病例121:冯某某,男,2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西路109号。
病例122:宋某某,女,14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75号。
病例123:蒋某,男,53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沙泗浜社区芙蓉里1幢。
病例124:蒋某某,男,80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沙泗浜社区芙蓉里1幢。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7日
来源:海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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