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中轴线保护取得多点突破,老城整体保护有效加强、城市肌理愈发清晰,三山五园地区山水田园风貌逐渐恢复,三条文化带建设有序推进,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21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关于检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紧扣法规条款,执法检查组指出了保护腾退工作较为缓慢、保护利用“活”性不足、文保资金绩效管理需要加强等主要问题。
老城内百余项文物修缮动工
(相关资料图)
作为条例规定的重要内容,中轴线申遗保护已取得长足进展。皇史宬北院重新亮相,中轴线南段御道景观整体贯通,先农坛内部的“一亩三分地”恢复展示。申遗文本及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完成,国家文物局已确定推荐“北京中轴线”作为我国2024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中轴线申遗保护已驶入“快车道”。
老城和三山五园地区保护也取得显著成效。胡同环境整治持续发力,为老城“通筋活血、固本培元”,胡同、四合院已成为“网红打卡地”。老城内百余项文物修缮工程相继启动,北大红楼、李大钊故居等革命文物得到保护修缮。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有序推进,山水田园风貌逐渐恢复。颐和园东宫门公交场站实现腾退,功德寺、一亩园等村庄完成拆迁。玉泉山地区循环水网实现连通,稻田景观再现京西,历史水系格局基本成型。
三条文化带建设持续发力。大运河重新焕发蓬勃活力,白浮泉遗址公园建设顺利实施,“京西小故宫”——万寿寺已对外开放,大运河京冀互联互通段62公里实现通航。400公里“京畿长城”国家风景道亮相。永定河26年来首次实现全线贯通入海,琉璃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全面启动,新首钢成为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活”性不足
“保护利用‘活’性不足,条例的政策潜能没有充分释放”是执法检查组发现的问题之一。条例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七条对如何更好盘活历史文化遗产、让其焕发新活力作出了规定,如历史建筑可以依法转让、抵押、出租;鼓励历史建筑引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和服务功能等。执法检查组认为,此类允许和鼓励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措施还没有充分运用。工业遗产在符合结构、消防、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申请变更用途仍存在较多障碍。文物等保护对象腾退后使用用途较为单一,贴近市民生活、符合市民文化需求的活化利用方式还不丰富。
“要激活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宝藏,激发全社会共同保护利用的积极性。”执法检查组建议,研究出台更管用、更好用、更具操作性的支持政策,打破规划、消防、环保等方面的限制门槛,打通工业遗产、名人故居、挂牌院落等历史建筑利用渠道,丰富历史文化遗产利用场景。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和现代科技手段,将优秀历史文化赋予更加现代化、年轻化的展示形式。总结京报馆、正乙祠戏楼、曹雪芹故居纪念馆等运营经验,引入专业能力强的第三方运营主体拓展文化和服务功能。
加快确定保护对象的腾退路径
文物腾退仍然任重道远。执法检查组指出,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文物保护腾退要求还需要加快落实,“中轴线申遗保护范围内文物项目腾退时间紧迫,目前先农坛庆成宫院落腾退工作还未完成,部分项目腾退资金已经到位,但入户调查、签订征收协议等腾退工作还未开展。孚王府、崇礼住宅等重点文物项目腾退工作仍存在较大困难。”同时,部分文保单位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配套设施不全,供电、排水设备老化,文物保护环境欠佳,在住居民的生活条件也需要改善。
“要以‘一刻也不能停,一步也不能错,一天也误不起’的责任感紧迫感抓紧推进中轴线文物腾退工作。”执法检查组建议,抓住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重要机遇,强化与中央单位的服务对接,加快确定保护对象的腾退路径,合理规划腾退置换的空间和场地。按照不同地域、不同形态和不同项目类型,分别编制好保护对象腾退规划和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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