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关东煮”中吃出蚊子,顾客因证据不足打官司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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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关东煮”中吃出蚊子,顾客因证据不足打官司败诉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2-02-23 23:06:09

傅先生称从便利店购买“关东煮”,发现汤底飘有死蚊子,状告便利店赔偿。由于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产品缺陷,海淀法院近日经审理,判决驳回了傅先生的诉讼请求。

傅先生称,其在被告便利店购买“关东煮”带走食用,在食用过程中发现汤底有一只蚊子。便利店表示,傅先生购买“关东煮”是带走食用的,没有证据证明“关东煮”是在售卖时就有蚊子,便利店并无侵权行为,傅先生也没有损害结果。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傅先生提供了照片和视频光盘,照片显示空杯子底有一只死蚊子,而视频光盘记录了打开空杯子密封盖见杯底有一只死蚊子。

对此,便利店认可照片和视频中的杯子是其公司的,但不认可傅先生的证明目的。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不是堂食,而是将“关东煮”带回单位食用,且“关东煮”的杯子并不是密封的,所以,傅先生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蚊子是便利店出售时就有,还是在外带路途中进入杯内,不能够充分排除蚊子是通过其他途径进入食品杯。因此,傅先生的诉讼请求缺乏相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对于不同食物,堂食和外带食用可能产生不同法律后果。

对于非密封性食物,例如“关东煮”、烤冷面等,堂食与外带食用是有区别的。在店内食用吃出死蚊子,有高度或然率是经营者的问题,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和支付赔偿金;但若外带食用吃出死蚊子,异物进入食物的途径多,消费者举证证明食物本身存在缺陷的难度大,起诉至法院也通常难以得到支持。

对于密封性食物,例如罐头、饼干等,堂食与外带食用没有太大区别。密封性食物的包装袋上有相应的生产日期、配料、营养成分表、生产者、场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异物进入食品的渠道单一,若打开后发现食物中有异物,则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赔偿。

关键词: 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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