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日前会同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对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并将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新政策将于3月26日落地,适用于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此次规范调整共对体外受精胚胎培养等5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进行了统一定价,基本涵盖了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的常用技术;同时,结合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的专业建议,对皮下注射等10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常态化调整。根据本市医疗技术发展和价格管理需要,在有替代项目可使用、不影响患者就医和临床使用的情况下,同步废止13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现项目“新陈代谢”。
规范调整6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同时,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同步配套了医保及工伤报销政策。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在费用可控、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将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据了解,目前本市具有辅助生殖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共15家。
新政策将于3月26日落地。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并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后续有关部门将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加大监督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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