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新版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首都实现良法之治的美好诉求与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从昨日起到2月2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至2027年地方立法规划项目建议。
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可以在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内,提出本市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法意见建议。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市委精神,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全面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制度保障的;落实“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促进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属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立法呼声强烈的;保障首都核心功能实现,经济、社会、民生、民主政治建设、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需要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的;为贯彻实施法律、行政法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加强地方立法的;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具有地方特色的问题,适合“小切口”立法的;现有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明显滞后、不适应社会发展、难以实行,需要及时修改、废止的。
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时,需要写明项目建议的名称,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的依据、理由和主要内容等相关信息。提出废止地方性法规的,应当明确表述依据和理由。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1日。有关意见建议及材料可以通过网络留言(http://www.bjrd.gov.cn)、电子邮件(fazhiban@bjrd.gov.cn)、信函(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 邮政编码:101169)等方式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以来函方式提出项目建议的,需要注明“立法规划项目建议”。
据介绍,截至2022年1月21日,北京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目录共154件。监察司法方面的法规12件,包括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禁毒条例等;财经方面的法规16件,包括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等;教科文卫方面的法规26件,包括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等;城建环保方面的法规22件,包括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农村方面的法规24件,包括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民宗侨外方面的法规4件,包括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北京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等;社会建设方面的法规30件,包括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其他方面的法规20件,包括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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