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再被告 诉讼金额10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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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再被告 诉讼金额1068万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20-12-21 09:02:23

獐子岛12月18日公告称,近日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獐子岛被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诉讼金额1067.75万元。

本次诉讼是姜志刚等25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獐子岛索要各项经济损失、诉讼费。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067.75万元。

獐子岛表示,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近期獐子岛身陷多起诉讼。

12月1日晚间,獐子岛公告称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法院已受理自然人郑海霞等14人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933.80万元。

此外,11月18日和11月20日晚间,獐子岛接连发布公告。18日晚间公告称截至披露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金额合计为1107.62万元。20日晚间公告表示,公司证券虚假陈诉责任纠纷案被法院受理,诉讼金额1087.66万元。

今年6月15日,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认定,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獐子岛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6月24日,证监会发布公告,依法对獐子岛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獐子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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