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抓取直播打赏记录,判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余杭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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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抓取直播打赏记录,判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余杭这样做

来源:钱江晚报 2023-05-08 18:11:57

5月8日上午,在杭州余杭区,余杭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资料图】

会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白皮书》、《关于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十大行动》先后发布。

记者从会上关注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发布,案例涵盖商事、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劳动争议、执行、破产、刑事等领域。

其中,“涉抖音直播平台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备受关注,该案系探索当前数字经济条件下互联网平台数据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

事情是这样,上海某信息公司经营的小葫芦官网提供“直播红人榜”“礼物星光榜”“土豪排行榜”等功能,可查询到抖音平台上主播的头像、昵称、具体礼物收入金额、送礼人数、直播记录,以及打赏用户的头像、昵称、送礼总额、送礼详情等信息,还能查询到部分主播两个小时以内的直播数据。

上海某信息公司在小葫芦官网上提供不同售价会员版本,购买后可享有不同权限的数据查询功能。

“抖音”运营方诉称,上海某信息公司未经许可,长期采取不正当技术手段,非法抓取抖音平台的用户直播打赏记录、主播打赏收益相关数据,并以付费方式向其网站用户提供,构成不正当竞争上海某信息公司辩称,其是通过OCR识别技术正当获取抖音平台数据,经过整合加工后形成数据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余杭法院经审理认为,上海某信息公司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抖音”平台上抖音用户直播打赏记录(具体到每位用户每一笔打赏的时间、打赏对象及金额)及主播打赏收益相关数据(包括主播单场收入、日收入、月收入、年收入等)等非公开的数据,并通过自行整理计算后予以公开展示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侵害了“抖音”公司、“抖音”主播及打赏用户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故判决上海某信息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抖音”运营方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00万元。

上海某信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余杭区人民法院未来科技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负责工作)王淑贤在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典型代表了在平台经济以及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下,划清市场主体之间对于数据使用的正当性边界。“我们的裁判最终是为了树立一个规则,而规则是为了指导这个行业的,通过该案例为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提了一个醒,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

据悉,本案例还入选2022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22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2022年度杭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此外,会上《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手册》正式发布,从法人治理、日常经营、劳动用工、融资借贷、知识产权、清算注销等六方面100条内容,对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作出防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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