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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3女儿实名举报,有人向自己的父亲行贿1900万。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大义灭亲,这女儿跟父亲是有多大的仇恨啊?且慢,仔细看你会发现,不是恨。
我们来看这名女子实名举报时的表述,她是举报宝鸡市养生协会主席曹某某,向自己父亲、原宝鸡市保障房公司董事长顿某某,行贿1900万元。这时候,她父亲的受贿案已经在法院进行审理了。他要举报的不是父亲,而是行贿人。是否可以理解为,鱼上钩,钩有责任;钩没断,心有不甘。
当然这也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如果本案的行贿者置身法外,而她的举报获得成功,也符合“行贿受贿一起查”的法治要求,也算是为反腐做了贡献。
但这里有一个关键点必须捋清楚——她的父亲,不是无辜的。父亲被查,心有不甘,可以理解。但不能把官员贪腐的主观责任,推给行贿者,也不可能减轻父亲的罪行。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党员干部手上有权,一定会有苍蝇围猎。不可能行贿的时候是“财神爷”,东窗事发就是“害人虫”。
真正的爱和保护,是在有人行贿时,对亲人有警告、有喝止。是在亲人受贿时,有劝阻、有劝退。是在劝了不听之后主动检举揭发。那才叫反腐,那才叫真爱。
反腐任重道远,有多远?很多时候就是两个枕头的距离、一张餐桌的距离。行贿受贿必须一起查,肯定不错,但是保护亲人,不能等到进去了之后。这时候说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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