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评论员 项向荣
4月19日,一张落款为黑龙江绥化市教育局的通知在网上引发关注。通报里称,绥化市直属一学校一位高一学生,因其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造成严重后果,于是对该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该通报引发轩然大波,网友们觉得,这不就是“父债子还”吗?
有媒体报道,该生家长为密接人员,致使全班学生和8名教师及同住人员隔离观察。首先需要明确,按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等,一定要向相关部门报备,这是公民应尽的义务。特别是在当下疫情多点散发、局部还在清零攻坚关键阶段的情况下,更加不能开这一口子,以往的教训历历在目。因此,不管该生的家长出于何种原因不按要求报备,行为都是不妥的,也确实给他人带来了不便,应予谴责。
但是否就一定要用开除孩子学籍的方式来“杀一儆百”?我们不禁要问,学校开除学生的依据是什么?家长违反防疫规定并非学生的错,搞“连坐”处罚学生,不仅不符合校规,更不符合法律;哪怕从情理的角度来看,开除的顶格处罚,对一个并非直接当事人的学生来讲,是不是太苛刻了?一个未成年孩子,因为家长的行为导致没学上,他该如何与家长相处?这严重剥夺了他受教育的权利,对他来说可是天大的事,不是事后相关部门一句“学生对开除的理解没那么深”所能搪塞的。
幸亏绥化相关部门及时发现错误,指出教育局作出的决定不当,责令学校整改、学生正常上课、撤销此前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化解了风波。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配合疫情防控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防疫工作没有小事,一定要考虑周全,不能层层加码搞扩大化,这样才能赢得群众对防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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