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发布公告,进一步加强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部分市场及周边区域社会面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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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发布公告,进一步加强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部分市场及周边区域社会面管控

来源:钱江晚报 2022-04-10 06:06:42

4月9日晚,杭州市余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2年47号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点区域人员流动,最大力度阻断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部分市场及周边区域社会面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市场管控措施。对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部分市场采取报备管理措施,其从业人员、采购商及货运司机,在健康码绿码(对于近期统一赋红、黄码人员须按有关规则转成绿码,详见“余杭发布”相关转码规则通知)、行程码无星、无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前提下,须持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余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相关政府部门有效凭证(通行证)进出,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市场内人员不得随意流动。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及时调整。

2.落实单双号通行制度。对已办理通行证、需进入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生活必需品采购车辆,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通行措施。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即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时按最后一位数字计算。如:4月9日当天,车牌与通行证登记一致且尾号为单数的机动车可进入物流中心。

3.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市场业主单位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控市场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严禁经营者从事占道、占用公共场所开展场外交易、驳货等行为。

4.加强货运车辆管理。进入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货运车辆须在市场内装卸货物,装卸完毕后应尽快离场,严禁场外装卸、场外违停、长时间滞留等行为;严禁三轮车在指定区域外装卸货物。

5.落实暖心服务举措。需进出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从业人员、采购商及货运司机,可前往博园路与港虹东路交叉口24小时免费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优先安排货运车辆停车场地,并为货车司机提供有关生活服务。

对违反防疫政策,拒不执行上述规定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余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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