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王立强违反政治纪律,在工作场所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下属所送的礼金,借用有业务往来的民营企业主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对其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在向上级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如实报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粮食贸易、工程建设、推荐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王立强身为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王立强开除党籍、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立强简历
王立强,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辽宁新民人,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11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11月至1992年5月,任新民兴隆堡粮库副主任;
1992年5月至1994年6月,任新民前当卜粮库主任;
1994年7月至1995年3月,任新民市饲料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
1995年4月至2001年9月,任新民市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中储粮辽宁分公司建库办常务副主任;
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任中储粮营口储运公司副总经理、营口直属库副主任;
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任中央储备粮沈阳直属库副主任;
2005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储备粮盘锦直属库主任;
2007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中央储备粮大连直属库主任;
2014年1月至2014年10月,任中储粮北方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储粮北方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任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储粮北方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任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中储粮北方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被免去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2019年7月更名为中储粮储运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职务。(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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