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焦点!沈阳市医保局解答老年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及慢特病报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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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焦点!沈阳市医保局解答老年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及慢特病报销等问题

来源:沈阳日报 2022-10-05 06:24:17

10月4日重阳节,沈阳市医保局对我市老年城乡居民参保政策、慢特病报销政策及具体办理流程进行详细解读。

问:老年城乡居民慢特病,通常是指病程较长、花费较高的慢性疾病。慢特病具体包含哪些病种?


(资料图)

答:我市的门诊慢特病共有44个病种,包括高血压3期、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等。

问:老年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都有怎样的报销政策呢?

答:各病种没有起付标准,不同的病种设有不同的报销限额。老年居民尿毒症透析治疗病种的报销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设定: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苏家屯区中心医院、新民市人民医院、沈北新区中心医院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70%;特三级医疗机构为60%。利福平耐药结核的报销比例为75%。其他病种报销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设定: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一级、二级、三级、特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85%、80%、 70%、 60%、55%。

问:怎样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

答: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可持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期病历资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到我市具有门诊慢特病体检资格的定点医院进行申报,同时选定1家就诊医院。门诊慢特病的体检和就诊医院名单及对应的病种,可以在沈阳市医保局官方网站“门规和门诊统筹”栏目中查询到。体检医院专家认定符合认定标准的,经市医保中心复审认定后予以备案。

问:有些老年居民年轻时未办理过在职医保,退休后也就没有了任何健康保障。现在老年人还可以办医保吗?有年龄和既往疾病史限制吗?有农村和城镇之分吗?哪些老年居民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限制有没有既往的病史,也没有年龄的限制,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从业老年居民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老年居民,如果未在原籍参加医疗保险,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问:老年城乡居民办理的每年一缴费的居民医保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老年居民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住院,每次起付标准为100元,统筹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每次起付标准为200元,统筹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每次起付标准为300元,统筹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0%;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每次起付标准为600元,统筹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5%;在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每次起付标准为1200元,统筹范围内、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0%,1.5万元及以下部分为65%。

问:老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在参保年度内,单次或多次门(急)诊抢救、住院等,累计发生的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保障范围。起付标准以上到5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5万元以上到10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5%,10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0%。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 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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