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7日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坚持以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全力做好财政保障工作,支持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
聚焦减污降碳,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我省财政围绕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完善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2022年,省财政统筹安排6.3亿元支持工业炉窑综合整治、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安排9.6亿元支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安排0.9亿元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等土壤污染防治,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强化污染防治城乡统筹,指导宿州市成功入围2022年中央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亿元,支持农村污染防治。
聚焦系统治理,着力筑牢长三角区域生态屏障
我省统筹推进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2022年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1.5亿元,支持巢湖流域有序推进修山育林、节水养田、治河清源、修复湿地等八类37项工程措施。及时拨付林业转移支付资金15.3亿元,支持高水平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坚持共抓大保护,自2019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引导资金9亿元,强力推进长江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
聚焦协同发力,推进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省财政根据区域和流域特点,建立联动省内省外、覆盖重点流域和全流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省级安排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亿元,支持加快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安排1.62亿元支持大别山区、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推广“新安江经验”,与江苏省研究建立长江干流(皖苏段)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强化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主体责任。(记者 汪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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