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商研判,按照《沈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9月16日8时启动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据沈阳市气象部门预报,受台风“梅花”外围云系影响,9月16日5时至17日3时沈阳地区将出现明显降水天气,降水期间伴有短时强降水和6~7级的短时大风天气。其中和平、沈河、铁西、皇姑、大东、浑南、于洪、沈北、苏家屯、辽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暴雨,平均降水量50~100毫米,浑南、苏家屯个别街道可能超过120毫米。新民大雨,平均降水量25~50毫米,个别乡镇可能超过70毫米。法库中雨,平均降水量10~25毫米,个别乡镇可能超过50毫米。康平阵雨,平均降水量0~10毫米。最大小时降水量20~30毫米。城区主要降水时段为16日13时至17日1时。预计9月16日5时至16日14时东北风3~4级;16日14时至17日2时东北风转西北风4~5级,阵风6~7级。
(相关资料图)
沈阳市要求各地区各地区防指根据本地区雨情、汛情发展,密切关注台风“梅花”移动路径变化和强降雨动态会商研判,按照本级预案有关规定,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落实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措施。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工作。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紧盯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尾矿库、低洼易涝区、危险桥涵、地下车库、地下隧道、地下空间、高空构造物、户外广告牌、临水危化企业、医院、校园、旅游景区等薄弱环节及重要场所,切实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值守巡查看护、加固或拆除,预置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设备等工作,及时转移受威胁区域人员,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降雨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应急响应工作。
2.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3.受大风强降雨影响地区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减少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工业企业做好防汛防风应急准备,并及时通知员工、启动应急预案。强降雨到来前,企业要开展防汛工作检查,排查隐患、完成整改。重点完成排水设施、厂房屋顶、配电房、仓库、机房挡水设施的检查维修。
5.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中小河流洪水、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
(辽宁日报 记者 : 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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