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县城空间管控与风貌塑造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沈阳将加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县城空间管控引领,强化县城城市设计。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控制道路宽度,承担县城内部功能的道路红线宽度不宜超过40米。
问:沈阳市县城规划编制将锁定哪些核心区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答:按照征求意见稿,沈阳将开展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划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我市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年底前启动辽中近海经济区核心区;新民高铁新城核心区;法库县东湖新城核心区、通航产业园核心区;康平县卧龙湖滨湖区等核心板块的控详规划编制工作,统筹空间布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环境景观控制要素;合理安排公共服务设施、道路设施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明确具体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强制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后,力争3年完成县城控规编制“全覆盖”。
问:在县城开发过程中,将如何控制开发强度和高度?
答:按照征求意见稿,县城建设应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合理布局,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既要防止盲目进行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又要防止摊大饼式无序蔓延。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需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
问:在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方面,有哪些指导意见?
答:在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方面,沈阳将加强历史风貌保护传承,保护已公布的历史建筑,保护好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发掘历史文化资源,做好活化利用,结合街区的改造和建设塑造特色文化风貌。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和风貌系统引导等规划,坚持统筹协调、系统谋划,明确县城空间特色,深化总体空间结构导控,加强对县城传统格局、体量尺度、风格色彩、环境品质等县城空间形态关键性要素的管控,实现县城与周边自然生态系统、农林景观有机融合。
问:在建设广场、街路方面还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指导意见明确,沈阳将严格控制县城新建广场规模,单个集中硬地面积不宜超过2公顷;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控制道路宽度,承担县城内部功能的道路红线宽度不宜超过40米。
问: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哪些方式反馈意见?
答: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7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czc23877152@163.com;通信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北楼306室村镇规划管理处,邮编为110003;咨询电话:024-23877152。
(辽沈晚报记者 张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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