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消防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5项新举措
首页 > 原创 > 聚焦 > 正文

沈阳消防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5项新举措

来源:沈阳日报 2022-01-12 20:07:35

精简审批程序,缩小行政许可范围,推行审慎处罚机制,优化便民利企服务,提供技术指导服务……1月11日,记者从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两会精神,在深入推进“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中,全市消防部门推行“五员”服务机制,推出消防执法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5项新措施,全力护航沈阳经济社会发展。

全程指导作好项目落地的“服务员”

1、对已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等场所,免除其内部商户二次办理。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同一时间容纳人数不超过50人的公众聚集场所(不包括位于建筑四层及以上、地下一层的公共娱乐场所),免除办理。实现简化许可程序,缩小审批范围。

2、拟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企业可申请预检服务。监督检查人员进行事前消防技术指导服务,一次性告知企业存在问题,提高企业申报行政许可通过率。企业可同时进行“承诺制”办理,通过窗口提交申报资料并作出相关承诺,当场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证。实现“预先服务”提前看,“承诺办理”当日取。

3、打破县(市)、区界限,统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安检窗口,申请人可到任何安检窗口办理行政许可,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先行受理,再转至具有管辖权的安检窗口办理,办结后移交至先行受理的安检窗口进行送达。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需要特殊关爱群体的当事人,因行动不便无法到安检窗口现场申报消防行政许可的,经电话申请,安检窗口可以结合当事人实际困难,派员予以主动登门服务。实现当事人申报许可、取得许可“一次不用跑”。

全新举措

作好保驾护航的“安全员”

1、企业可就“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运行与改造、防火疑难解析”等消防安全问题,随时向辖区消防救援大队申请“要约消防检查”。有效降低社会单位时间、资金成本,有效整改现实火灾隐患的主动服务举措。开辟了企业消防安全“新路径”。实现“变处罚为服务”,变“被动检查为主动要约”。

2、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远程监控、电话抽查等方式,按照企业风险等级,合理安排监督抽查计划,确定抽查比例。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较好、低消防安全风险且不存在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的社会单位降低检查频次,实现监督检查“无事不扰”。

3、严格应用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系统,落实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公开。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单位或场所,可以施行首错不罚,且一次性、全面的告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整改措施,为单位整改隐患提供依据。在消防救援机构检查前,企业已自行发现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且已制定并落实保证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或者将危险部位停用的,可以不予处罚。对火灾隐患整改确有困难的,在采取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整改期限。隐患整改期间,实施全程“服务式”督改。

4、优化火灾事故调查,属于轻微火灾的,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即可清理现场,不封闭火灾现场;属于一般火灾的,仅封闭过火区域和与起火原因有关区域,并根据勘验进度,及时调减现场封闭时间和封闭范围。对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较小、当事人对火灾事实无异议、无放火嫌疑的火灾,采取简易程序,当场制作并送达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

全面监督

作好技术保障的“质检员”

1、以遏制“小火亡人”事故为切入点,免费为残疾人、空巢老人家庭以及廉租房、公立养老福利机构、公立幼儿园、公立学校、残疾人活动中心等弱势群体家庭、场所安装“智能烟感”,同时持续加强在居民住宅、“九小”等场所的推广应用,提高重点人员群体、重点场所部位的火灾预警防范能力,实现科技赋能,安全预警。

2、组建消防检查、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等专家组,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管理、火灾隐患整改、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论证服务。应社会单位邀请,可为单位提供火灾隐患排查上门服务,按照约定时间,消防监督人员现场指导帮扶单位查找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问题并制定隐患问题整改方案。社会单位邀请上门服务期间,发现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问题不予处罚,但纳入下一次“双随机”监督抽查的重点检查内容。

全项公开

作好政策法规的“宣讲员”

1、各消防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在醒目位置公示业务范围、法律依据、工作流程、办事时限等内容,免费为办事人员提供打印、复印服务。在“消防政务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动态更新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消防便民利企政策;设立信息公开申请、信息查询和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事项;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和监督途径。实现政策法规方便查询,服务举措及时知晓,办理流程随学随用。

2、组建专家讲师团,采取上门培训、网上授课、线上解疑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和群众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升级改版微信公众号,在现有基础上扩展科普教育基地场馆预约、消防行政审批线上预约等便民服务渠道。全面升级并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增加配备VR、AR、MR等体验系统和火灾成因及发展蔓延演示系统,区、县级以上基地年接待量不少于3000人/次。

3、针对不同类型单位、场所、人群,制作消防宣传资料,在消防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消防救援机构接受行业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社会单位预约,向其免费提供纸质宣传资料。

全时备战

作好守护平安的“守门员”

1、24小时365日,全时灭火救助类现场力量调派,第一时间尽消防救援机构最大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升一线指战员提高快速科学处置水平,明确加水、用水要求,尽最大努力避免由于消防车加水导致路面结冰给群众造成的麻烦,减少灭火作战造成的水渍损失。除执行特殊警情以外,夜间(23:00至次日5:00)进入居民区只亮警灯,不响警报、不鸣笛,出警返回途中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则。

2、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影响力大、行业代表性高的企业代表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和评议等活动。监督执法岗位人员每年面向社会公开述职述廉。每月开展群众接待日活动,各级负责人定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听取建议,提供咨询;每年开展执法服务体验日活动,参加执法服务体验,促进换位思考,提升服务意识和本领,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3、实行服务评价打分和等级评定机制,对消防监督执法进行全程监督,采取电话回访、设立投诉举报邮箱、设置“好差评”服务评价二维码、发放《消防监督执法回访单》等形式,跟踪了解消防监督干部、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情况。评价不满意的,由上级消防救援机构调查核实、跟踪督办、指导整改。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李欣

热图推荐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8-2017 www.xinxuanz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选择网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号  联系QQ: 954 29 18 82 @qq.com  新闻投诉:185 0386 7539

版权所有:新选择网 粤ICP备18025786号-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