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早的公众号阅读10万+,到后来的各种活动投票,再到如今的直播带货刷单,网络数据造假早已成为了公开的秘密,而且愈演愈烈。
在多个包含“直播涨粉”等字眼的聊天群里,记者看到,有不少声称可以在各大主流平台上提供刷观看、涨粉丝等服务的广告。每一项服务都明码标价,从几元到上百元不等。一名刷量人员告诉记者,任意时间、任意观看人次都可以刷,还可以有真人互动。为了一验真假,记者随机挑选了一家直播店铺,让刷量人员在1小时内完成新增2万观看量,15万个点赞,并增加15个真人互动。随后,记者完整记录下了这一过程。
记者:这个直播间观看数显示只有不到200人次,与他们平时的关注度相差不大。从刷量开始后可以很明显看到,屏幕左上角的观看数正在以几百的速度跳涨。到现在过去仅20分钟,观看数就突破1万了。1小时后,该直播间总观看数达到了22400人次,点赞数15.92万。在此期间,互动区不时出现新用户反复提问和评论。而在此后的10分钟里,观看数只增加了20人次,又恢复到正常状态。
刷量人员告诉记者,增加2万观看量外加15个真人互动,总共只需53元。为了展现实力,刷量人员分享了过去在不同平台上操作过的案例,并表示每逢电商促销节点时,会有很多老客户的业务,工作量很大。
建立自动“脚本” 批量养号批量操作
和记者亲身经历的情况差不多,最近有新闻爆出,某带货直播间,数百万粉丝中,仅有10%是真人在线观看,剩下的90%全部都是机器刷出来的数据。这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
工程师王嘉义告诉我们,初期刷流量,首先要通过没有绑定身份证,也就是未进行实名认证的所谓“黑手机卡”,在各大平台进行注册,再通过建立自动脚本,也就是书写相应的程序代码,进行批量养号、批量操作,最终实现为需求方提供虚假流量,以此牟利。
中国科协“源新闻”专家库成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科研工程师 王嘉义:自动脚本批量养号,这个是机器在操作,是因为对于每一个账号来说,它的登录界面都是一样的,我可以直接录下来我鼠标的各种操作,然后进行登录,然后进行点击各个页面 然后来完成它的一个流量活跃度的提升。
工程师随后进行了演示。第一步新建一个脚本,接着进行录制,模拟真实用户点击。步骤包括登录、点赞、退出等操作,停止录制后点击保存,一个脚本就创建完成了。此后只要点击运行这个脚本,程序就会自动重复之前录制的所有操作。无数次操作之后,所谓的美丽数据就形成了。而这种批量操作的方式也叫“群控”或者“云控”。
中国科协“源新闻”专家库成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科研工程师 王嘉义:刷量人员手上有成千上万的一个账号库,对应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哪些,他只要点了开始之后,他会依次把这些账号的密码进行输入、登录,然后进行操作、退出,再登录下一条账号,然后输入密码、登录、操作,然后退出,全部账号刷一遍。
授权账户就能躺赚 “挂机刷量" 规模大
想要刷量,首先得拥有真实账户以及账户密码。随着网络市场越来越大,早期非实名认证的手机号,早已远远无法满足刷量所需,怎么办呢?刷量平台又把眼睛盯上了咱们手里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
可能很多人都收到过这样的广告,“小号托管,轻松赚钱”,号称只要把账号授权登录在挂机平台上,供平台用于网络直播刷粉丝数、刷销量等,就可以轻松赚取收益。自己什么都不用干,只要交出账号授权就能躺赚,对于一些人来说的确很有吸引力。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挂机刷量”后患无穷
别忘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谓的“躺赚”背后,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在专家看来,无论是交出账户用以刷量的网民还是购买了刷量服务的商家和平台,其所得到的,远远比不上失去的。
中国科协“源新闻”专家库成员、清华大学网络研究院副教授 张超:你比如说对于这种提供账号的这种真实用户而言啊,他最大的危害其实就是,他的信息泄露被泄露给中介了。基本上我们在各个平台注册的都是实名制的。我们有身份信息,手机号信息,拿着这些信息,这个信用卡去借贷啊,这些事情都可以做的。那同时,因为他们提供这个刷量服务呢,有可能被拿去做黑色产业链的行为,使账户提供者成为帮凶。
多部门接连出手 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
有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各类刷量平台已有超过1000家,刷量产业人员规模累计达到900多万人。为了遏制这条灰黑产业链的发展,近一个月来,多部门接连出手规范网络直播。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以外,11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还发布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不得对数据进行造假。此外还有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
“刷量”行为已触犯法律 可受行政处罚
除了加强监管以外,法律专家表示,所谓的直播“刷量”行为,已经触及了相关法律,应该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未来想要根除此类现象,还需进一步加大立法,提高犯罪成本。
法律专家表示,涉及数据造假的刷量行为,其实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在我国《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指出,不得通过虚构交易或者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尤其是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来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法律专家 岳屾山:如果说违法的话,将会受到行政处罚,一般来讲,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可以处2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是处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如果说还发布了虚假广告的话,还会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罚。
另外,法律专家也表示,除了行政处罚,根据具体案例,刷量行为还有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专家建议,参与刷量的各方在法律层面都应该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法律专家 岳屾山:包括说网络平台,包括说刷单的刷手,包括甚至专门来给提供做专业技术支持的那些技术人员,这些其实都应当在未来的立法当中,给予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理。比如说5年之内还是几年之内不能够再进入市场了。这样的话可能说在提高这些威慑力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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