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依托“河南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河南移动微法院”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一天时间成功调解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8月19日一早,山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就接到了一个司法服务热线,在诉讼服务中心热线专员的引导下,当事人鹤壁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成功提交了两起案件,完成了线上立案。
据悉,2020年5月、2020年6月,原告鹤壁某公司分别与河南某公司、郑州某公司签订了减水剂供应合同,原告均按照合同供应了减水剂,但是河南某公司、郑州某公司到期均只支付了部分货款,直至2021年8月19日,河南某公司尚欠11万余元未支付,郑州某公司尚欠128万余元未支付。鹤壁某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于是将河南某公司、郑州某公司起诉至山城区法院。
山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案件后,了解到两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并且当事人均有意愿调解,于是将案件转接到山城区法院人民调解室。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两起案件中的两个被告均在郑州,当即决定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网上调解”。在调解员的指导下,两起案件的三方当事人成功登录“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调解员分别进行了三方远程视频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对当事人耐心地从情、理、法三方面进行了说服和劝导,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在线上签署了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并在线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
随后,山城区法官楚新辉依托“河南移动微法院”对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分别进行了远程视频庭审,并审查该两起案件,最终对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
至此,两起案件在一天的时间内得以圆满解决。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山城区法院依托“河南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河南移动微法院”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让司法服务“不打烊”“不掉线”,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记者 王东红 实习生 申瑶 通讯员 唐贞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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