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如今,诚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人们的信用意识也逐渐提升。生活中,不守信用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甚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不断推进,已产生积极效果。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强调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相关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比如,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再如,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意见》的实施,必将有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则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近年来,我国陆续建立一项项制度,让守信者和失信者越发泾渭分明。但也应看到,尽管社会信用体系在逐步完善,整体上却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碎片化状态。目前,国家层面的信用立法亟待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激励与惩戒机制有待整合。现实中,一个人在某地有了失信记录,往往并不影响其到另一个地区开展经济活动;因诚实守信积累的“信用积分”,也难以在全国范围享受到实际便利。多措并举,补齐制度短板,才能织细、织密社会信用体系之网。
信用经济,信用应当成为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在不远的将来,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将可准确分析个人、企业或机构的信用价值。信用会成为一种生产要素,信用主体的信用价值越高,其所获现实利益也越大。从这个意义出发,需要加大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方面的治理力度,使信用资源得到更加科学、全面的统筹管理和价值评估,并在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之间自由流动。这样,才能充分激发信用在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巨大潜能,真正让守信者一路畅通、时时受益,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具体而言,首先应加强征信管理,扩大信息采集和共享范围。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为改革而培训》,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的排名较上一年度提升32位,而征信覆盖率和信用信息指数,正是该报告评估一国商业环境的重要指标。其次,还应整合信用资源,激活诚信效应。要让信用个体能充分享有信用权益,合法持有信用资产,公平进行信用交易,方便获得信用融资。同时,也要注重协同联动,推进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建设。
有信者,行天下。可以说,诚信之花,根植于深厚的社会土壤;诚信建设,仰赖全社会的集体力量。凝聚众智、集聚众力,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才能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发挥好信用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让信用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一个诚信中国必将渐行渐近,我们也将在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中累积更多实力。(暨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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