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交通一卡通开卡费去哪儿了?应如何应对“开卡服务费”存在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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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交通一卡通开卡费去哪儿了?应如何应对“开卡服务费”存在的争议?

来源:新华社 2018-12-06 16:57:44

近来,用手机刷卡乘坐公交、地铁的人越来越多。但北京市民黄先生对其间产生的一笔收费感到困惑:他通过华为手机开通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时,被要求缴纳16元的“开卡服务费”,且被告知这笔费用收取后不予退还。

“为什么有实物的实体一卡通缴纳押金可以退还,无实物的虚拟卡反而要交不可退的服务费?”黄先生提出的疑问,网络上有不少共鸣。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消费者反映,在使用华为、小米、锤子等安卓系统手机办理多个城市的交通一卡通时,被收取多少不等的“开卡服务费”且不退还。这笔费用是否应该收取?进了谁的“口袋”?为何不能退?

收费标准各异,有的可退有的不行

据了解,虚拟交通一卡通是NFC即“近场通讯技术”在公共交通出行领域的一种应用,因方便携带和充值,近年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备受市民青睐,用户数迅速增长。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仅北京一地,用户量累计达130余万户。按照一张卡缴纳16元估算,北京虚拟交通一卡通的“开卡服务费”已收取超过2000万元。

在北京、上海等地的一卡通公司官网上,对“开卡服务费”的收费依据、标准并未作具体说明。

记者实测发现,各地“开卡服务费”收取标准各异: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为16元、广东岭南通为29元、上海公共交通卡为27元、武汉通为25元……均通过手机移动支付系统直接收取。

除收费标准不同,“开卡服务费”能否退还,不同城市、不同手机品牌也存在较大差异:使用华为、小米、锤子等安卓系统手机办理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手机交通一卡通业务,都申明不予退还;使用苹果手机办理相关手机交通一卡通时,页面则明确标示收取的是“可退服务费”。而使用华为手机开通西安“长安通”时,使用须知中载明:“开卡服务费可以退还”。

此外,当被问及开卡费为何不退时,一些手机厂商在开卡页面相关通告中解释称,“虚拟公交卡属于异形卡”“公交异形卡不支持退卡,因此不能退服务费”。

到底进了谁的口袋说法不一

用户缴纳的这笔“开卡服务费”究竟去哪儿了?发卡公司、手机厂商、合作商三方说法相互矛盾。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市场公关部工作人员韩女士表示,“开卡费”牵涉多个方面,并非北京一卡通公司收取。至于资金去向,她建议记者咨询手机厂商。

华为手机客服称,手机厂商并没有收取“开卡费”,这笔费用是由发卡公司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收取。

记者在华为手机钱包应用开办交通卡的“常见问题”一栏中看到,“开通虚拟交通卡是否收费取决于对应卡公司是否收取开卡费用。”小米、锤子等手机厂商在相关通告中也都一致称,费用由发卡公司收走,与己方无关。

不过,记者在开通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的虚拟卡后,发现收款方既不是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也不是华为,而是北京黑狗科技有限公司。记者联系黑狗科技客服,客服人员表示,黑狗科技为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的合作方,该公司收取了“开卡服务费”。当记者提出需要发票时,对方却称,只能提供等额充值发票充当“开卡费”发票。黑狗科技给记者开具的发票显示,销售方为“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具体名目为“预付卡销售、交通卡充值”,金额为20元。

作为“岭南通”发卡公司的广东岭南通股份有限公司表示,用户的这笔开卡费没有进入公司“口袋”,而是直接被合作商收取。

谁是合作商?“岭南通”告诉记者留意开卡支付页面显示的收款方。记者发现,“岭南通”虚拟卡收款方为广州盈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记者致电盈通电子科技询问,公司否认这笔钱进了公司账户,但表示可以给记者开相关发票。记者收到的发票显示:销售方为“广州盈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目为“信息技术服务费”,金额为20元。

应如何应对“开卡服务费”存在的争议?

目前,消费者、企业、专家等对于手机一卡通的“开卡服务费”存在许多不同理解和说法,主要聚焦在“收费标准为何不同?”“收取的费用去哪儿了?”“为什么苹果手机可退服务费、安卓系统手机难退服务费”等问题。交通运输部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关于“一卡通”的问题目前尚存争议,不便回应。

北京电子商务法学会会长、中消协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律师说,手机交通一卡通提供的是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是建立在公共资源投入基础上的,相关收费的依据、标准等情况应透明公开,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盈通电子科技和黑狗科技均称该笔费用的名目为“技术服务费”。但是,业内有专家对此持有异议。

“没有另外收钱的道理,即便有一点点成本,也已包含在消费者购买手机的价格中。”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陆海鹏说,当前,我国每部手机中NFC核心材料相关成本约在一两元左右。

国家物联网基础标准工作组总体组原组长、物联网参考架构国际标准主编辑沈杰认为,各地“虚拟交通一卡通”技术的应用,并不会显著增加原先公交基础设施技术改造的投入成本,没有单独收费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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