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教育局开展严查“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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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教育局开展严查“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

来源:新选择网 2018-02-06 15:13:31

“凡是对有偿补课管理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县区通报批评,同时追究教育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凡是发现学校集体补课,或者将场地出租给社会培训机构的,校长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坚决在全系统形成不能补、不敢补的强大震慑!”日前,在南阳市召开的全市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南阳市教育局局长张清范的话掷地有声。

寒假即将来临,南阳市教育局针对家长反映强烈的有偿办班补课、校外托教机构等问题,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严查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不正之风。

南阳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要抓住寒假这个有偿补课易发、高发的关键时间节点,重点整治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收费补课,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有偿补课,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有偿补课提供场所、提供生源等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动员、诱导、强制学生参加校外举办的补习班,为校外办班补课提供生源及“课堂内容课外补”等违规行为。各县区要通过明察暗访,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在全系统形成“不能补”、“不敢补”的强大震慑。为防止学校、教师利用校外托教机构变相有偿补课,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正面引导,进行全员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南阳市教育局强调,各县区教育部门是治理区域内各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是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凡是对有偿补课管理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县区通报批评,同时追究教育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凡是发现学校集体补课,或者将场地出租给社会培训机构的,校长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发现教师补课,或者参与社会机构补课的,三年内教师不准评职称、不准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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