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一季度东盟以1154.1亿元的优势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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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一季度东盟以1154.1亿元的优势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2020-04-14 11:44:45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介绍,今年一季度,我国与东盟进出口贸易显著好于外贸整体,东盟以1154.1亿元的优势取代欧盟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具体来看,有几个因素促成了东盟位次提升:

一是今年一季度我国与东盟集成电路进出口大幅增长,拉动我国与东盟外贸整体增长3.3个百分点。作为全球半导体产业链中的一部分,我国与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等东盟国家集成电路进出口贸易日趋紧密。一季度,我国自东盟进口集成电路1056.5亿元,增长25.8%,占自东盟总进口的23.4%;对东盟出口集成电路427.5亿元,增长28%,占对东盟总出口的7.9%。

二是我国与东盟的能源合作与贸易提速,拉动我国与东盟外贸整体增长1.7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我国与东盟原油进口和成品油出口增长合计拉动对东盟外贸增长1.3个百分点,煤炭进口拉动对东盟外贸增长0.4个百分点。

三是对越南、马来西亚进出口发挥“龙头”作用,拉动我对东盟外贸整体增长5.6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我国与越南进出口增长18%,对越南进出口的规模位居东盟各国的首位,比重达到25.8%,增速高出与东盟整体外贸增速11.9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与马来西亚进出口也增长7.6%,也发挥了“龙头”作用。

四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全面生效,也促进了对东盟农产品出口的增长。去年10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对所有协定成员全面生效,在原产地规则、贸易通关规定、服务贸易、投资领域等方面都降低了门槛,进一步释放自贸区实施的红利,有力促进了农产品贸易发展。今年一季度,我国对东盟出口农产品284.5亿元,增长8.4%,拉动对东盟整体出口0.4个百分点。其中,“鲜、干水果及坚果”、茶叶、罐头分别增长31.2%,40.4%和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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