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从2019年12月30日24时起,该省所有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取消加成,实现“零差率”销售,即医院给患者的医用耗材价格按采购价格执行。对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江苏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等途径补偿。
2019年7月,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重点品种组团联盟带量采购,针对心脏支架和起搏器进行谈判,最后中选的6个心脏血管支架品种、25个双腔起搏器品种中,冠脉支架价格平均降幅达51%,起搏器价格平均降幅为15%。此后,江苏医保部门再次组织医院联盟进行血管介入球囊类、骨科人工髋关节类、眼科人工晶体类等耗材的省级带量采购谈判。仅这两轮谈判,一年即节约资金约9亿元。
为促进医用耗材规范使用,江苏在统一全省医用耗材编码标准基础上,要求公立医院使用医用耗材须在省平台上阳光采购、公开交易。省平台及时采集全国各省现执行的医用耗材最低价,实施挂网限价采购;定期对公立医院的采购品种、数量、价格进行比对分析,对其采购价格进行提示、预警和调控。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阳光采购。
江苏还发挥医保基金的引导和调控功能,推进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按点数、按病种分值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将医用耗材整体打包并入医疗服务项目或单病种收费项目中,建立公立医院“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并鼓励非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记者刘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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