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帮忙,有的能暖人心,有的却进班房……吕某贵、刘某忠因帮亲戚吕某仁的一个“忙”,成了非法经营案的从犯。日前,吕某贵、刘某忠二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黑龙江省沿江检察院批准逮捕。
近日,沿江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在审查逮捕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相关证据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吕某仁,发现吕某贵(吕某仁堂兄)、刘某忠(吕某仁妻兄)出于亲戚情面,帮助犯罪嫌疑人吕某仁从事犯罪活动,但公安机关未对二人提请批准逮捕。
经查,吕某贵与吕某仁因犯非法经营罪(制造烟丝)于2018年4月3日均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2018年11月中旬,吕某贵、刘某忠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多次帮助吕某仁运输烟叶、制烟机器,招聘工人,收拾厂房,生产烟丝。2018年12月20日,烟草专卖局当场查获烟草制品2.3万余公斤、烟机设备一套,涉案总价值115万余元。吕某贵、刘某忠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犯罪嫌疑人吕某仁非法经营起到了帮助作用,均系从犯。
吕某贵、刘某忠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25条的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沿江检察院向方正林业地区公安局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建议对吕某贵、刘某忠依法提请批准逮捕。
接到建议书后,公安机关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吕某贵、刘某忠移送提请批准逮捕。日前,吕某贵、刘某忠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沿江检察院批准逮捕。(韩兵 通讯员 赵建功 侯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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