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有效期两年。
《办法》规定,郑州市人才公寓的面积从60平方米到300平方米不等。其中硕士、本科毕业生可租60平方米公寓,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来郑投资创业一次性投资额在100万元(实交)以上,并年缴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10人以上人员租房面积等同硕士、本科毕业生。
博士和博士后,可以租赁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其他诸如高级技师、投资300万元以上的人员也享有同等租房面积。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可免租金入住300平方米人才公寓。
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可入住200平方米人才公寓。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可入住120平方米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租金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对于租住市场商品房或租赁住房的人才,可按照同区域内租赁人才公寓的补贴标准由用人单位给予租金补助。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郑州还将以低租金或免租金方式,提供给以短期兼职、项目合作、技术联姻等方式柔性引进的人才,解决其短期性和过渡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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