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这项新增功能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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