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记者获悉,春节将至,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河南省工商局发布通知,从2月1日至今年6月底,在河南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仿冒混淆”经营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根据通知,本次行动将重点查处经营者六类“仿冒混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社会组织名称(简称)、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将他人的知名字号、商标作为自己的字号在境外申请登记企业名称,并以委托生产、授权使用、监制等形式在内地生产销售同类产品,造成市场误认混淆的;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对商品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清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者相对集中的区域以及学校、医院、车站、农村集(庙)会、居民社区周边零售店铺等。对涉及面广、影响大、性质恶劣的“仿冒混淆”违法行为,工商局将与公安、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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