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峡市纪委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提出“8个严禁”纪律要求,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8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紧盯重点问题,严格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市纪委将灵活采取大数据分析、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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