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受党纪重处分仍在党内担任职务并领取工资?这种情况决不允许!近日,为确保党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杞县纪委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村“两委”干部党纪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核查包括2013年到2017年已办结的案件中受党纪重处分的村“两委”干部,核查重点是村干部在受党纪重处分后仍在党内担任职务并领取工资等情况。核查中,发现存在违规任职并领取工资、职务变更后违规领取工资等四类问题,涉及7个乡镇15名村干部。针对核查出的问题,由县纪委审理室负责约谈相关责任人,核查原因,责成整改,限期上报整改结果。
“纪律处分决定不能‘打折扣’变通执行、更不能‘打白条’不去执行。只有将党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提高纪律执行力,才能真正发挥纪律处分应有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杞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陶长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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