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冯提莫状告杭州一美容诊所 获赔经济损失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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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主播冯提莫状告杭州一美容诊所 获赔经济损失2万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2020-04-09 16:09:18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判决书。前“斗鱼一姐”——现已入驻B站的网红主播冯提莫,与杭州一美容诊所对簿公堂。

由于照片被杭州某美容诊所展示在接待大厅一广告牌上,冯提莫要求该美容诊所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105万元。

最终,经法院审理查明,该美容诊所赔偿冯提莫各项经济损失共2万元。

另外,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冯提莫的粉丝将一份美容诊所的道歉声明发布至网上。

照片被美容诊所使用,粉丝议论纷纷

冯提莫因照片被用于杭州某美容诊所的经营场所的接待大厅,以侵害肖像权为由,要求该美容诊所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判决书显示,原告冯亚男(艺名“冯提莫”)发现,被告未经允许,擅自把其正面肖像照片与其他30幅女性脸部肖像照片共同展示在一块广告牌上。其中,原告的肖像照片占广告牌的10%左右,而且,广告牌上标有“杭州首家人气网红整形医院”的字样。

冯亚男方面表示,原告从未在被告处做过任何美容项目,与被告无任何关系。被告的行为属于从事与其经营有关的宣传活动,具有营利目的,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肖像有很强的财产属性,在原告正常的商务合作中,商家需要支付很高的代言费。被告的行为让原告的粉丝及公众误以为是被告的代言人,对此议论纷纷,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精神损害。

对此,原告方面提出了多项诉求:

①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所有侵犯原告肖像权的行为;

② 判令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以及大众点评网首页显著位置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③ 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维权成本合理开支6.39万元(包括公证费2.39万元、律师费4万元);

④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而被告方面则辩称,挂照片只是起装饰美观作用,并非以盈利为目的,即使有盈利,也很少。本案所涉的照片已在2019年5、6月份从广告牌上撤下,故已经不存在原告所诉的非法侵害,不需要在原告诉请的公开范围道歉。原告没有具体证据证明其有损失,且诉请的各项损失数额都太高,证据中很多公证没有必要做,原告诉请的律师费是按照赔偿额100万元的标的收的,也过高。另外,原告没有举证证明被告挂的照片是原告本人。

法院:公民的肖像权受保护,判赔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艺名冯提莫,系一名网络主播,有一定知名度。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被告否认所使用的照片为原告本人肖像的理由不成立,故不予采信。

同时,被告是营利性机构,未经原告许可,在其营业场所使用原告的照片作为广告牌的配图照片之一,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在其经营场所接待大厅内发布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向原告冯某某赔礼道歉,声明应持续保留三十日;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公证费5000元、律师费5000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红星新闻记者 许媛 杨佩雯

编辑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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