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社区服务税费优惠政策
首页 > 原创 > 时事锐评 > 正文

落实社区服务税费优惠政策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9-07-05 11:04:46

财政部网站4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等日前印发《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养老等社区服务税费优惠政策,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公告,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此外,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记者 孙韶华)

热图推荐

Copyright @ 2008-2017 www.xinxuanz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选择网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号  联系QQ: 50662 0577  新闻投诉:185 0386 7539

版权所有:新选择网 粤ICP备18025786号-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