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猎狐行动”再传捷报,河南省警方从韩国成功引渡5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
经洛阳警方侦查,2012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赵某(目前在逃)、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等6人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许可,不具备吸收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下,以年收益18%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共向387人非法吸收资金1.4亿元。案发后,赵某等人逃往韩国。2016年12月19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6人批准逮捕。
赵某等人潜逃后,在公安部指挥下,河南省公安机关申请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2017年6月,公安部通过外交渠道就上述6名逃犯向韩国司法主管机关提起引渡请求。今年2月27日,韩国警方将姬某等5人抓获,并启动引渡审理程序。5月3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和我省警方派出工作组赶赴韩国。5月4日,工作组将5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
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国首次从韩国引渡经济嫌犯,也是“猎狐行动”一次性引渡人数最多的国际执法合作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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