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加快建立河南现代财政制度,提高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水平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通知》指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健全公共财政职能,构建地方税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对规范社会治理秩序,维护公平正义,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证资源资产合理开发利用,有效预防腐败,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各项政策规定,按照项目、范围和标准开展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目录清单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强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管理。建立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规范罚没收入征收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非税收入测算工作。对有关非税收入要按规定比例分成,按规定计提有关基金,切实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的全面性、真实性。各级政府、各预算单位要强化依法理财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借口、任何理由将医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等不属于非税收入的资金作为非税收入管理,或者将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等各种形式的虚收空转行为。
此外,《通知》还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结合地方税体系建设,把依法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与加强税收征管置于同等重要地位,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防止财政收入流失。各主管部门和征收单位要切实增强依法理财意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确保各项非税收入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严防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对应收不收、应缴不缴、乱收乱罚、越权减免、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或者不按预算级次管理、不按比例分成、不纳入预算管理、违规使用票据等行为,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依规加强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热图推荐
北京发现野生兰花新种 刷新世界“无喙兰属”记录
党员干部打赢脱贫攻坚战需“一鼓作气”
国家旅游局:端午假日前两天出游人次高达6630万
6月新规:贩卖个人信息入罪 新媒体纳入互联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