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深圳湾环评报告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近期,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文件在建设单位自主公示阶段,暴露出抄袭、造假问题,性质十分恶劣。对此,生态环境部已责成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要求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3月3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深圳政府在线”发布《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告》。该环评报告书因涉嫌抄袭、造假,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关于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嫌抄袭情况的说明。来源:中科院南海海洋所
3月27日,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成立调查小组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28日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称,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涉嫌抄袭、造假一事开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担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团队,虽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开展了现场踏勘,调查和收集了深圳湾的海洋环境、生态现状资料,进行了相关数值模拟计算,但在部分定性分析部分,因采用我所以前完成的报告作为模板,并提交了未完成的报告过程稿作为公示材料,导致存在较多“湛江”字眼等,部分分析内容中还有湛江港及相关规划等内容。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表示,将对该项目执行情况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对于下一步如何对环评加强监管的问题,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坚决遏制环评文件造假和粗制滥造等问题,切实提高环评文件质量。首先,加强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督促指导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将监督检查贯穿于环评文件从受理、审批到后续跟踪管理的各个环节,推进利用大数据手段开展环评文件质量校验,逐步实现对经审批的环评文件全覆盖式动态智能化复核。
其次,实施环评文件编制信用管理。运用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落实“一处失信、全国公开”和“多处失信、全国受限”的跨地区环评失信惩戒机制。对信誉好的单位和个人减少监管频次,对信誉差的单位和个人加大监管力度,问题严重的采取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坚决维护环评市场秩序。
然后,生态环境部还将对违法行为严惩重罚。一旦发现建设单位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依法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至五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
“环评是各项行政管理中公众参与比较早、信息公开比较全面的一个领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公众参与,严厉打击环评违法违规行为。” 刘友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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