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日前发布多项通知,自7月1日起,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冲抵直接还贷、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免缴二手房评估费、贷款申请不再提交纸质申请表等多项措施正式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在二手房交易中,借款申请人办理住房贷款时,通常会由评估机构对二手房进行评估,这项评估费的市场收费标准约为600元/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借款申请人负担,自7月1日起,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房屋评估手续,也无需再缴纳二手房评估费。预计这项举措每年将为贷款人节约2300万元。
此外,根据通知,2019年9月16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评估费,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承担。其中,组合贷款由贷款受托银行承担,非组合贷款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2019年9月16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申请贷款且已缴纳二手房评估费的申请人可申请退费。
除了免缴二手房评估费外,7月1日起,北京市新受理的公积金贷款还增加了“冲还贷”提取方式。借款人可以申请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借款人可选择在签订贷款借款合同时同步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无需再单独申请购房提取业务,使贷款还款更加便捷。冲还贷业务一经开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购房、租房提取事项和约定提取业务将自动终止。对于组合贷款,冲还贷业务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商贷部分还款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除上述政策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7月1日起启用的新版公积金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和借款申请表等多个文件,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大幅精简办事材料。网上贷款变更申请的审核由3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申请贷款或变更业务时,均不再要求填写和提交纸质的申请表单。同时,新的办事流程还强化了信用审核机制,明确提出借款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借款申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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