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调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标准和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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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调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标准和救助范围

来源:金陵晚报 2021-08-12 10:29:04

近日,南京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调整南京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标准和救助范围的通知》,今年下半年起,将本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范围从原来的0-14周岁扩大至0-17周岁低保、低保边缘户、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各类别残疾儿童家庭。该政策的出台,实现了让更多残疾儿童享受政策红利的目的,进一步完善了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记者了解到,根据最新政策,0-6周岁残疾儿童,视力障碍的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享受8200元; 听力言语障碍2.05万元/人·年; 智力障碍2.05万元/人·年;肢体残疾2.3万元/人·年;孤独症2.3万元/人·年; 多重2.8万元/人·年。7-17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以0-6周岁同类康复项目标准的85%为7周岁基数,每增加1岁递减500元。救助资金用于康复评估、康复训练、家长培训、康复教材、康复档案、跟踪回访等基本康复和伙食补贴,其中伙食补贴,按照规定,受助儿童按实训时间给予每人每天10元伙食补助(补贴一年不超过9个月,每月不超过22天)。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京有儿童康复服务机构61家,共3288名残疾儿童就近就便享受了康复训练服务。其中0-6周岁2502人,7-14周岁786人,他们的康复训练有效率达95%。这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调整后,将有更多“折翼天使”享受到政策红利。(记者 杨欣 黄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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