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外管检[2020]75号)显示,深圳市富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非法买卖外汇行为,违反了《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给予其警告、罚款人民币20.32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深圳市富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富途网络”)成立于2007年,是腾讯战略投资,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富途控股(NASDAQ: FUTU)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科技类产品的研发。富途网络法定代表人为李华,注册资金为1000万人民币,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现旗下主要产品有港股及美股行情交易软件-富途牛牛电脑版以及富途牛牛app客户端。
(富途牛牛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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