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韩冰)日前,辽宁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辽宁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职责使命,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1月30日前全部化解,让农民工都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回家过年。
本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排查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为: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行业、校外培训机构、受疫情影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本次行动重点,结合本地区实际,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摸排,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要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确保欠薪线索及时接收、欠薪案件有效处置,对欠薪案件实行市、县(市、区)领导分级包案制度,做到一案一策,确保欠薪案件按期销案。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欠薪案件,要及时运用“四清零、四兜底”机制,帮助被拖欠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
通知强调,各地要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从严查处。对因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给予行政处罚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将行政处罚信息予以标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负责人介绍,2021年以来,全省共承接“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转办的线索核查15490件,已办结14273件,为2.69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95亿元。各市共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4件,各市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案件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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