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招录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人员3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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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招录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人员312人

来源:辽沈晚报 2021-10-20 08:46:10

沈阳市人社局发布2021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三批)招录公告。沈阳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312人。

招录对象包括两类人员:一是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的放宽至2018年10月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二是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录考试由各区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区、县(市)政府网站公示。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区、县(市)政府网站公示。体检工作由各区县人社部门组织。

各区、县(市)有关责任部门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并于12月1日统一组织培训、上岗。

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含过渡期2个月),主要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文化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工作。

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对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占考核人员总数20%,县域地区为30%),第二年开始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上调100元。

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在岗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

市本级和各区县有关部门不对服务期满人员进行就业安置,需本人自主择业。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记者 胡婷婷


责任编辑:万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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