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首次通过银行发售柜台债取得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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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首次通过银行发售柜台债取得开门红

来源:辽宁日报 2021-10-16 13:01:24

辽宁省首次通过银行发售柜台债取得开门红

标志着辽宁地方政府债券二级市场正式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全面放开

记者唐佳丽报道 为拓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渠道,10月11日,辽宁省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柜台债。分销首日,承办银行发售过半,截至14日15时,债券售罄,发售任务圆满完成。

地方政府柜台债是地方政府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债券。柜台债具有三大优势:首先是投资门槛低,最低金额及最小递增单位仅为100元。其次是流动性强,投资者在交易时段内可随时赎回,资金实时到账,交易金额无限制。此外,综合收益高,地方债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具有较高收益保障。本期辽宁柜台债为一般债券,期限3年,利率2.78%,总金额1亿元。

首次发行柜台债,对增强辽宁政府债券在债券市场的影响力意义重大。为此,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柜台债发售工作。按照“精准抓发行”原则,多次邀请金融专家召开座谈会,科学规划时间窗口,频繁沟通发行场所,研判债券利率走势,主动对接承办银行,持续加强投资者培育,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柜台债的认购热情。

省内承办银行也积极响应柜台债的发售工作。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8家银行分别组建专项小组,高质量完成了客户储备、宣传推广等工作,从金融投资回报和支持家乡建设两方面制定销售策略,确定产品定位。

柜台债的成功发售,标志着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券二级市场正式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全面放开。此举,一方面能够进一步强化投资人监督,健全市场约束机制,形成多层次债市格局,对辽宁省地方债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满足低风险投资需求,实现金融资产配置多元化,增强全省人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共享辽宁省改革发展成果。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期柜台债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我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编辑: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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