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沈阳新建“电子警察”20处,其中皇姑区1处,辽中区9处,铁西区10处。
此次新建的“电子警察”,主要抓拍以下交通违法行为:1.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2.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4.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5.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6.机动车逆向行驶的;7.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辽沈晚报记者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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