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口罩是否合格 须遵循“木桶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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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口罩是否合格 须遵循“木桶原理”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21-08-09 14:45:23

央视报道,因生产、销售不合格的一次医用口罩,日云南白药受到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处罚结果为没收该批口罩35095只,并处以货值金额五倍的罚款(110299.15元)。云南白药就此向消费者和社会各界道歉,表示该批口罩其他的技术标准都合格,不影响主要能,但通气阻力不符合规定的参数,会影响佩戴时的呼吸感和舒适度,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

作为头顶驰名商标品牌光环的企业,云南白药竟然制售不合格的医用口罩,着实让人震惊。而云南白药的致歉信也有点轻描淡写的意思,让人感到诚意不足。根据致歉信,似乎口罩的通气阻力并非主要能参数,而是边缘能的参数,通气阻力参数不达标不影响口罩主要能的达标——言外之意是,从主要部分看,口罩依然是合格的、安全的,只是戴着有些不舒适、不方便而已。

显然,这是一种错误的“质量逻辑”。口罩的透气不仅影响佩戴舒适度,也影响佩戴安全度,如果透气不好,消费者佩戴时就会感到呼吸困难,使用不当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如果佩戴者有呼吸系统、心脏等方面的疾病,或者佩戴者从事体育活动,通气阻力不达标的口罩会导致呼吸不顺畅,甚至会造成缺氧,可能会带来更大的健康隐患。可以说,通气阻力不达标已经影响到了口罩的主要能。

实际上,口罩的每一项被列入质量标准、检测标准的参数都是“等”的能参数,都是主要能参数或重要能参数。评判口罩是否合格,须遵循“木桶原理”,只要有一项能参数出现短板、不达标,口罩就应被一票否决,就应当在整体上被判定为不合格。

这也意味着,口罩如果有一项能参数不合格,其他能参数都失去了“合格基础”。既然云南白药的涉案口罩已被监管部门判定为不合格,再谈“主要能”已经没有意义。云南药品监管局对涉案口罩作没收处理(按法律程序,下一步须对没收的不合格口罩进行销毁),就是对口罩“能”和“价值”的依法判定。

口罩是重要的防护用品、抗疫物资,在德尔塔等变异病毒肆虐、疫情防控陷入持久战的情势下,本着“一项参数不达标,其他参数全作废”的原则对口罩进行监管,符合从严监管防疫物资质量的需求,符合监管规律和执法操作规范,符合消费者的个人防护需求、健康安全需求,符合疫情防控的总体需求。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高质量的合格产品输出能够减少甚至消除企业的违法风险和成本,能给企业的品牌和信誉加分,支撑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企业作为防疫物资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摒弃“主要能、次要能区分理念”或者重“主要能”轻“次要能”的理念,统筹对待每一项质量参数,切实加强质量管理,严把每一个质量环节,保障每一项质量参数都达标。

这样才能消除产品的质量短板,夯实产品的质量基础,才是对消费者负责、对疫情防控的大局负责。(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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